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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,政府发布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

时间:2020-05-20 17:18:48 点击:

   自疫情爆发以来,为了能够进一步加强对疫情的防控,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捐款,复工复产。政府出台了这方面的相关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。那有哪些优惠政策鼓励了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呢?下面跟着广州易代账小编来了解一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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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降低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

     从2020年31日开始,四川省已将个体工商户,个人独资企业,合伙企业,运输服务等企业,增值税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1.5%统一调整至0.5%,将自然人代开经营所得的发票,按开票金额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从1.2%降至0.5%。

2、疫情期间,中小民营企业可以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

     众所周知,全国各地在疫情期间遭受了严重损失,如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都受到了很大影响。 为了进一步减少企业所受到的经济损失,国家为此出台了相应的措施,对于受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,可以申请在疫情期间免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。

3、延长困难企业亏损弥补年限

     从2020年11日开始,在此次疫情的影响较大的,交通运输,住宿,餐饮,旅游四类困难企业,对着这类在疫情中受损失较大的困难企业,允许所亏损弥补的最长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为8年。

4、社保申报缴费期延长

     在疫情期间,如果公司未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,办理参保登记的,可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。在补缴社保费时,对参保企业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,并且将不影响企业员工个人的权益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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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以上就是政府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所出台的政策,这篇文章希望对中小企业有所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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